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燕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4494.6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5%。其中,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1.034万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大会召开之前,公司董事长周燕军先生首先就公司年报后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济南证监局对本公司2004年年报情况向广大股东致歉:2005年5月19日,我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2004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对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大量资金往来、沈阳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潍坊建行起诉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等事项表示关注,济南证监局也于5月中旬对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公司已就有关事项向证券监管部门做了说明,并对公司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对我们的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此,我代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向广大股东表示最真诚的歉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386397668.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7565663.8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0812246.62元。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选举周燕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刘永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徐祗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侯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任松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张永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郝如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丁振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邵九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周燕军先生、刘永进先生、徐祗祥先生、侯琦先生、任松国先生、张永森先生、郝如玉先生、丁振海先生、邵九林先生组成,其中郝如玉先生、丁振海先生、邵九林先生为独立董事。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张永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鞠庆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张永利先生、鞠庆东先生和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徐丰纪先生三名监事组成。
(七)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2001年向社会公众配售发行2880万股,配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98元,共募集资金33254.9万元。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投入募集资金25433.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7821.1万元。由于技术及市场的原因,公司拟投资的项目全部完成投资。为充分利用资金,加快公司发展,公司决定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十二)同意4494.6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律师见证情况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纱渲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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