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并于2005年6月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树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列席
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人选:田树华、杜崇军、宫喜福、李凤春、徐世范、王海、独立董事果敢。田树华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人选:杜崇军、宫喜福、独立董事刘国成、果敢、周光辉。刘国成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人选:田树华、李凤春、独立董事果敢、刘国成、周光辉。果敢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选:宫喜福、李凤春、独立董事周光辉、果敢、刘国成。周光辉任主任委员。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 另行通知。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一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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