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5年4月26日经公司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04年度以200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8日
2、除息日:2005年6月9日
3、红利发放日:深市2005年6月9日、沪市2005年6月10日。
三、本次利润分配对象
截止2005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法
1、本次深市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于2005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本次沪市市值配售部分现金红利于2005年6月10日派发。
3、持有非流通法人股、自然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金柯桥大道112号精功大厦5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电话:0575-4138692 传真:0575-4138692
3、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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