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普通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无关联交易事项。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31日上午,在天津远洋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和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5,775,012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9.80%。本次会议出席董事6人,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鉴于原材料供应及市场前景变化等因素,将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甾体药物和避孕药物新资源皂素投产项目(①收购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巴皂素生产车间、②年产12,000吨果胶生产车间技改项目、③24,000吨饲料蛋白生产车间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80吨甾体激素医药中间体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构成或引起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会议资料已于2005年5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同意股数175,775,0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不同意股数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阮玉琳女士、潘红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05)第043号),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现行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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