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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经过表决,股东提交的《2004年度利润分配股东提案》获得通过,公司董事
会提交的《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次股东大会(2004年度)于2005年5月27日上午在西安曲江惠宾苑宾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董事长马金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无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246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批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462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批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462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3.批准《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2462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4.否决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4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09,573,045.82元,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法定公益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7,885,278.72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63,722,778.33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提议以2004年末总股本42114.8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42,114,8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未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的批准。
同意票0股,反对票24624万股,弃权票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5.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公司不承担差旅费用。
同意票2447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50万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39%。
6、通过关于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同意票2387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750万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95%。
7、通过关于核销短期投资损失的议案
同意票2387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750万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6.95%。
8、通过关于冲回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和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票2447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50万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39%。
9、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票2462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0、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2462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11、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东提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股之上市公司)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东提案》,决定以2004年末总股本42114.8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126,344,6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同意票24624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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