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届十九次董事会讨论决定,拟召开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暨2004年年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6月28日 (星期二) 下午1:30
2、会议召开地点:登记后函告会议出席者。
3、会议主要议题:
①审议《公司董事会二○○四年度工作报告》;
②审议《公司监事会二○○四年度工作报告》;
③审议《公司二○○四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④审议《公司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⑤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⑥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⑦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⑧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⑨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报告》;
⑩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工作报告》;
⑾ 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⑿ 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⒀ 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⒁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报告》;
⒂ 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进行相互信用担保的报告》;
⒃ 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⒄ 审议《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⒅ 审议《关于转让公司东大名路1188号房地产的报告》。
4、出席会议办法:
(1)出席会议对象:
①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②凡在2005年6月8日当天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6月13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6月8日)均可参加会议。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单位登记须有单位介绍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持股凭证以及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登记表(附件二)为准。
(3)登记时间:
2005年 6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 下午1:00至4:00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6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暨2004年年会)并行使表决权。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暨2004年年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本人决定参加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暨2004年年会)。
2005年 月 日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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