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5月27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宋超麒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转让国旅商务楼产权关联交易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上海和平饭店有限公司转让其拥有
的国旅商务楼全部产权。国旅商务楼共7层,占地面积407.5平方米,建筑面积2979.92平方米。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4月30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198.74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153.24万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257.83万元。
2、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二、召开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5年6月28日下午1:30时在上海市北京西路1277号国旅大厦召开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一)、会议审议事项
1、转让国旅商务楼产权关联交易议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上述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实行回避。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于2005年6月10日下午收市时(B股最后交易日为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三)、出席股东登记
1、登记时间:2005年6月15日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北京西路1277号国旅大厦底楼大厅(北京西路和西康路口,公交车15、20、21、24、37路等可到达)。
3、登记手续:股东应持有效身份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亦可在6月15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收到日为准)。
(四)、会务联系
联系人:王先生、鞠先生
联系电话:(021)63299090 传真:(021)63296636
(五)、其他事项
1、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可复印、自制,自制的内容不能少于(样式)所列内容。
2、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注:
独立董事赵叶龙、朱荣恩、余炳炎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张宝华、马名驹、韩敏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实行回避。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理出席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大会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身份证股票帐户
持 股 数委托人签字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为三十天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8日
附:独立董事赵叶龙、朱荣恩、余炳炎的独立意见(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