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5年4月8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5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40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日,除息日为2005年6月3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5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公司国有法人股和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本次派息后公司股本结构不变。
六、咨询机构: 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国建材大厦16层
咨询联系人:刘璇
咨询电话: 010-88082378
传真电话: 010-8808238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证券登记机构确认有关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6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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