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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粤费【2005】5号《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05年6月1日零时起,各高速公路采取新的收费系数和收费标准。该通知的实施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在广东省内经
营管理的高速公路影响如下:

  梅观高速、机荷高速原一至五类车的收费系数为1、2、3、4、6,根据上述通知调整后的收费系数为1、2、3、4、5,即一至四类车的收费标准不变,五类车收费标准下调16.67%;盐坝高速、水官高速原一至五类车的收费系数为1、1.5、2、3、4,根据上述通知调整后的收费系数为1、1.5、2、3、3.5,即一至四类车的收费标准不变,五类车收费标准下调12.5%。

  由于五类车通行费收入占通行费总收入的比例较小,本公司估计,上述调整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6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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