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5年5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5月26日收回全部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经全体董事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通过了公司信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04年6月24日向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贷款8000万元人民币,年贷款利率6%。
截止2005年5月25日,上述8000万元贷款到期,经与新华信托友好协商,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中的4000万元贷款展期两个月,月贷款利率0.5%;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科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中关村西区天创科技大厦的建筑面积20041.68平方米及其相应土地抵押给新华信托,为展期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自信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本息及其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6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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