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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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 09: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4日召开二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修改提案,修改后的对价方案为:以2005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基准日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额为21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5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原承诺的基础上补充承诺: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2、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2005年4月29日收盘价16.95元的112.1%即19元或以上。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不进行调整;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设定的价格(即:19元)应按有关公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