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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4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2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30日
除息日:2005年5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3日
一、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43,174,926.97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17,920.22元,按净利润的5%计提法定公益金2,158,960.11元,公司2004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6,698,046.64元,加上年初可分配利润45,939,035.32元,减去当年支付股利17,790,000.00元,本次可分配利润64,847,081.96元。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12月31日股本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47,440,000.00元,剩余的可分配利润17,407,081.96元暂不分配,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2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30日
2、除息日:2005年5月3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5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53?5840529、5840085
联系传真:0553--5840510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家桥外贸码头
邮政编码:24100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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