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5月20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
于2005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董事王德乐先生、独立董事郭春亮先生、牛新华先生因公出差未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5年6月24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