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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税率降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05: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宁沪高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税率降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收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本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目前适用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营业税税率为5%。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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