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大会审议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20日上午9时在上海丰华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独立董事梁建忠先生受董事长李杰先生委托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7528542股,占公司总股本150416406股的24.95%;其中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854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46500480股的0.061%。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3752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的股权数为2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数的100%。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3752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0股。其中流通股同意的股权数为2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指派倪俊骥律师对会议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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