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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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05: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北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19日9:00-11:30在海口市人民大道68号罗顿金海岸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5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张文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三人(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0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13,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2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200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25,477,993.28元,根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作出分配预案如下: 本年度不向股东分配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七)2005年度董、监事会基金预算:2005年度董、监事会基金预算额度为155万元。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九)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二)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黎樟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从即日起至2005年7月18日。 同意票913,2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以上十二项议案详见公司2004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及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吉林诚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代表刘华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黎樟林先生简历 黎樟林先生,出生于1966年8月,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交通部计划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招商局(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企业规划部文员、副主任、主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证券管理部副经理。(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