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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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05: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省敦煌种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
一、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届满。第三届董事会拟设12名董事,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4名。提名王大和、姜泉庆、张世俊、马宗海、赵明、陈海明、赵开新、王建现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殿映、曹致中、刘存有、石金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新推荐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世俊,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酒泉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酒泉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科科长、酒泉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酒泉地区行政公署副秘书长、酒泉地区招商局(资讯 行情 论坛)常务副局长、局长,现任酒泉市国资委主任、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马宗海,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曾任酒泉市上坝乡团委书记、副乡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酒泉市农机局局长。现任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新推荐独立董事人候选人简历: 王殿映,男,194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先后担任玉门市赤金公社书记、革委会主任、共青团酒泉地委副书记、酒泉地区多种经营办公室副主任、中共敦煌市委副书记、市长、酒泉地区财政处处长、酒泉地区行署副专员、中共酒泉地委委员、酒泉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中共酒泉市委常委、酒泉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2003年4月退休。 石金星,男,1956年出生,西北政法学院毕业,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1983年后在甘肃省司法厅从事法学研究、法律期刊编辑和律师工作。曾任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理事,甘肃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1993年取得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现任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12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拟对《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予以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九十八条原文为“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需改为“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1-2人,独立董事四人。” 二、原章程第七章第一节第一百五十六条原文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需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定于2005年6月21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 600354 股票简称 敦煌种业 编号 临2005-08 附件1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殿映、曹致中、刘存有、石金星为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9日于酒泉 股票代码 600354 股票简称 敦煌种业 编号 临2005-08 附件2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殿映、曹致中、刘存有、石金星,作为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殿映、曹致中、刘存有、石金星 2005年5月19日于酒泉(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