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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股权分置改革做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技术和业务准备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05: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配合做好分类表决、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确保网络投票系统的安全、顺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积极做好技术系统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以达到网络投票的标准,确保投资者的网络投票指令实时、准确地传送到本所。

  二、我所将在2005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期间,在交易时段安排进行股权分置网络投票技术测试。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本次测试,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投票系统存在的问题,确保投票系统万无一失。

  三、各会员单位应当对客户积极进行参与网络投票的宣传工作。在试点公司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网络投票期间,应当在营业部显著位置张贴试点公司的相关公告,并安排专人对投资者接待引导,帮助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尽快熟悉有关操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我所已根据网络投票有关规则和流程制作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业务指南》并印制成宣传材料,将于近期寄发各会员公司总部。各会员总部负责将此材料分发下属营业部,并督促营业部在显著位置张贴。会员单位近期也可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下载此材料的电子文本。

  五、对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会员应按交易系统投票的接口约定进行申报。投资者可在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询投票结果。

  六、通过我所交易系统报送的网络投票(含密码申请)数据量不计入计收席位管理年费申报量的范围,会员单位不得因网络投票向投资者收取额外的报盘费。

  七、各会员单位要做好应急预案,切实保证投资者在投票期间利用交易系统成功投票。

  八、各会员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对网络投票相关工作的现场检查。

  九、我所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12、8399110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技术咨询电话:(0755)82083510。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5年5月19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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