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18日上午在北京东方花园饭店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301,372,555股,占路桥建设总股本408,133,010股的73.842%。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293,133,010股;流通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8,239,545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国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2,328,235.5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470,655.56元,10%法定公益金7,470,655.56元和任意盈余公积金551,392.60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6,835,531.86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63,531,130.3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0,366,662.21元。200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尚余110,366,662.21元,结转2005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六)审议通过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规模和发展的需要,200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39.1亿元的免保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八)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九)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十)审议通过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2004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372,55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其中,非流通股同意293,133,010股,弃权0股,反对0股;流通股同意8,239,5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众鑫律师事务所李聪聆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众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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