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2日发出,会议一致通过审议议案。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于2005年5月18日上午在南京市中山南路79号公司八楼大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80332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6%,其中流通股股东2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股份33285787股。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出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续聘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发放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用留存收益弥补的议案;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八、 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建设四期营业用房的议案;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九、逐项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通过胡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廖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颜迪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阎永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杨学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陈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刘新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刘志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吴明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汤加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王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逐项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通过张仁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陈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王传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8033229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32857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南京市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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