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18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名,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9人,代表股份7658954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8.9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765895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5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二、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765895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5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三、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765895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5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四、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4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1,269,425.5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65,526.35元。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交股东大会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定的2004年度净利润,首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192,335.71元。2004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077,089.82元;
2、2004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07,708.98元;
3、2004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计提5%法定公益金503,854.49元;
4、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65,526.35元。以2004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余留利润接转下一年度。
5、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数765895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5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五、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同意股数765895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5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六、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推迟换届的议案。该议案刊登于2005年4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同意股数765895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5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七、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该议案刊登于2005年4月14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人计100股弃权,同意股数765894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4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
八、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年薪制实施办法和经营责任考核办法。该议案刊登于2005年4月14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同意股数765895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5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九、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议案。
1人计100股弃权,同意股数765894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4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
十、公司章程修改案。该议案刊登于2005年4月14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同意股数765895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5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十一、关于核销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核销:
1.公司投资合肥万方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元,由于法院已宣告该公司破产,本年度核销长期投资300,000.00元。
2.公司原来生产的外贸球笼由于当时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外商对原订单停止履约,造成外贸球笼积压4001套,2003年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7,404.31元,因该批球笼属于长期积压物资,故本年度核销库存商品657,404.31元。
3.公司1997年发生的新厂区职工集资建房利息7,501,228.08元,力源公司应承担的3,750,614.04元已计入在建工程,由于公司2004年已整体搬迁至新厂区,集资建房转为商品实用住房手续已办理完毕,住房资产全部交职工使用,为此,公司决定通过3至5年逐步分摊核销已计入在建工程的职工集资建房利息3,750,614.04元,2004年度从在建工程计入当期损益100万元。
以上3个项目的资产合计1957404.31元。该议案刊登于2005年3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同意股数76589540股,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东同意股数57540股,占流通股东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天律法意字[2005]第003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文件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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