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18日在春兰集团泰州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权数327,230,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9%。其中流通股股东6人,代表股权数6,014,13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非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股权数321,216,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因公出差,丁建明董事委托张鸿志董事代为出席,张顺强董事委托马绍倩董事代为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由张鸿志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一、审议通过的议案:
1. 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合并)7,957,314.8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200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
(1)按净利润(母公司)6,974,665.26元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97,466.53元,按净利润(母公司)6,974,665.26元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697,466.53元。
(2)按现行股本519,458,53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计5,194,585.38元。
(3)剩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以上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5.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服务单位,期限为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6.同意增加《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内容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内容及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关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关于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上述第1至9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327,230,798股同意,占参与表决股东代表总股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
1.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6,014,131股同意,占参与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代表的股权数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321,216,667股同意,占参与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代表的股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第10项关于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①春兰集团公司②泰州春兰特种空调器厂③泰州春兰销售公司④持有股权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代表的股权数为167,154,676股,参与表决股东代表的股权数为160,076,122股。本议案及其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200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本议案及其具体内容分别进行了表决,得票情况均为:160,076,122股同意,占参与表决股东代表总股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167,154,676股回避,其中:
1.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5,965,098股同意,占参与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代表的股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154,111,024股同意,占参与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代表的股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167,154,676股回避。
(三)第11项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中董事的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权累计为654461596股。议案及其具体内容:(1)同意帅荣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同意张顺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3)选举周善武先生为公司董事,(4)选举周晓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得票情况均为:327,230,798股同意,占参与表决股东代表总股数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
1.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6,014,131股同意,占参与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代表的股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321,216,667股同意,占参与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代表的股权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8日
附简历:
周善武,1949年出生,经济师。曾任泰州制冷机厂质管科副科长、科长,江苏春兰制冷设备总公司劳资科科长、职工培训中心副主任,春兰(集团)公司秘书科科长、人事处处长兼秘书处处长,江苏春兰除湿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春兰洗涤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春兰除湿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江苏春兰冷冻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春兰空调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晓明,1967年出生,工程师。曾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研究所技术员,春兰制冷技术研究所电气设计室副主任、主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科副科长、科长。现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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