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金200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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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 03: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陆家嘴(资讯 行情 论坛)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13日召开二00五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共有董事8名,此项交易系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审核时,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其中姚锡棠独立董事委托黄锡熊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因表决董事未超过董事会总数的一半以上。该项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会议经审议一致同意通过下述决议事项:
一、关于陆家嘴软件分园3-1工业厂房收购及D-1、D-3、E-6地块前期开发补偿关联交易协议条款修正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陆家嘴软件分园3-1工业厂房收购及D-1、D-3、E-6地块前期开发补偿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公司披露的有关关联交易公告)。依照协议规定合同生效需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公司于2005年5月12日收到沪国资委产【2005】215号文《关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为确保陆家嘴软件分园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陆家嘴软件分园3-1工业厂房收购及D-1、D-3、E-6地块前期开发补偿议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正,具体内容为: 1、公司3-1工业厂房收购价格仍为190,502,150元,该房屋合同总价款是指房产所有权和该房产占用范围内划拨土地的开发费用总价格,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由本公司承担。 2、D-1、D-3、E-6地块前期开发补偿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准,地块前期开发补偿金额为104,990,577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3日 备查文件: 1.200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上海市国资委批文沪国资委产【2005】215号文; 3.独立董事认可意见书。(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