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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国际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新天国际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天国际(资讯 行情 论坛)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监事会提请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及《2004年年度报告工作第十二号备忘录》(以下简称"十二号备忘录")要求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号)的规定,进行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作为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第十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公司监事会提请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交所有关规定,以保护广大股东权益为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了保证《董事会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的一致性,同时,根据"十二号备忘录"的要求,同意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作为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第十一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公司监事会提请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交所有关规定,以保护广大股东权益为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了保证《监事会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的一致性,同时,根据"十二号备忘录"的要求,同意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作为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第十二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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