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控股股东所持国有法人股解除质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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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4月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5452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9400万股的26.01%,占公司总股本81000万股的19.08%)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新密支行,质押期限一年。质押到期后,该公司于2005年4
特此公告。 200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