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乐科技(600260)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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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指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无新提案提交情况 在审议《关于与公司大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武汉凯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时,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回避表决,即101,556,000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3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4,512,350股,占公司总股本263,820,000股的47.20%,其中非流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4,056,000股,占所有非流通股份145,056,000股的85.52%,占公司总股本263,820,000股的47.02%,流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6,350股,占所有流通股份118,764,000股的0.38%,占公司总股本263,820,000股的0.17%,大会由董事长朱弟雄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采用的是累积投票制。 选举朱弟雄先生、王政先生、周新林先生、邹祖学先生、杨克华先生、陈杰先生、胡章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廖正品先生、林汉川先生、胡建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采用的是累积投票制。 选举潘文富先生、邹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工会已组织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高家菊女士、张启爽先生、隗凯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大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武汉凯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回避表决,即101,556,000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01,556,000股回避,22,9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22,50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124,512,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东表决情况:456,3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124,0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乐瑞、潘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议案与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