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航运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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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每股资本公积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4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13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5月16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5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20日 一、中远航运(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5年4月22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以公司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8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18,720万元转增为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5,520万股;同时,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14,04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5,961.84万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5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13日 2、 除权、除息日:2005年5月16日 3、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5月17日 4、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2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5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派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凭持股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红利收据到公司财务资金部办理领取现金红利手续。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转增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万股 七、本公司实施转股方案,按新股本总数65,520万股摊薄计算的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572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人:薛俊东、王健 联系电话:020-62621389;020-62621396 联系传真:020-62621386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 邮政编码:510600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