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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息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13: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长信利息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2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3〕149号批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04年
3月19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3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已于2005年4月13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16楼

  设立日期:2003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1亿元

  股权结构: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4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67%;

  法定代表人:田丹

  总经理:陈永青

  电话:021-50588999

  传真:021-50588077

  联系人:沈天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田丹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曾任湖北省军区参谋、秘书,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金融调研处科长,湖北证券公司证券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三峡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明云成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袁永林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大专。曾任松江县泗联公社建筑站党委书记,松江县洞泾乡毛纺厂厂长、党支部书记,松江县洞泾乡工业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上海海欣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刘文仲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硅钢片厂计划员、科长、车间主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计划部科长、销售部副部长、销售公司副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沈岩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曾任正大联合企业管理顾问公司企业顾问、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国洪先生,董事,本科,曾在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曾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资产保全事业部总经理,现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朱恒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万国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

  余秉立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本科,注册会计师。历任武汉市财政局副科长、武汉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副科长、武汉市财政局副科长至副局长、武汉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湖北省财政金融贸易办公室副主任、副书记、现任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特派员、书记、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正局级审计员。

  黄宪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武汉大学教师、商学院副院长,美国新泽西西东大学访问学者,武汉大学珞珈城市信用社副董事长,中港合资武新公司财务总经理。

  夏大慰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硕士,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日本大阪市立大学客座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长、校长助理,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施军先生,监事,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硅钢片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硅钢片厂调度员、工程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现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武汉董秘协会理事长。

  柳扬先生,监事,硕士,审计师,证券从业经历10年。曾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会计员、核算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

  王罗洁女士,监事,本科,会计师。曾任核工业部国营792矿统计员、计划科长,上海海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上海海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覃波先生,监事,中共党员,本科,证券、基金从业经历7年。曾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基金事业部市场部主管、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开发部区域经理,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销策划部副总监。

  李玮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计划资金科员、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稽核处处长助理、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统计研究处副处长、中行监管处处长。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徐力中先生,硕士。曾任君安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君安证券(香港)公司企业融资部高级经理,大鹏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景福基金基金经理,曾在英国ScottishWidowsInvestment Partnership学习和工作。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曾彤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南财经大学科长,湖北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总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总经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副组长,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经理:

  李颖女士,基金经理,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金信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湘财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2002年11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长信利息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徐力中先生,硕士,1993年起进入证券行业,先后在君安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0年担任大成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景福基金基金经理。出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前在英国艾丁堡ScottishWidowsInvestment partnership工作。

  张彻先生,硕士,1986年起进入金融行业,1997年进入美国证券行业,先后在中国银行总行、美国剑桥银行(CambridgeportBank)、国民西敏士银行投资银行部(NatwestMarkets, Inc.)潘伟博(Painewebber)、J.P.摩根(J.P. Morgan)、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reditSuisse FirstBoston),担任主任科员、营运决策支持主管、资深金融软件师和助理副总裁。出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兼研究总监前,为上海永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0年获美国BrandiesUniversity金融学硕士。

  梁晓军先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进入证券行业,先后任职于湖北证券公司(现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部,期间主要从事证券投资业务。2002年11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

  李小羽先生,硕士,1998年起任长城证券公司研究部证券分析师,2001至2002年在加拿大InvestorsgroupFinancialServices Co.,Ltd工作,任投资经理和投资顾问。现任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

  李颖女士,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金信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湘财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现任长信利息收益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注册资本:1338.65亿元

  成立时间:1979年2月(恢复)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托管资格的批准文号:证监基字[1998]23号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16楼

  法定代表人:田丹

  总经理:陈永青

  直销电话:021-50588278、50581031

  联系人:沈天维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2)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1-63291352

  传真:021-33130730

  联系人:甘露

  (3)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86758;400-8888-108(免长途费)

  传真:(010)65185322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法人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顾文松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7541476

  传真:0591-7541476

  联系人:潘峰

  (6)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济南泉城路180 号齐鲁国际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段虎

  电话:0531-5689690

  传真:0531-5689900

  联系人:罗海涛

  (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杜颖灏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 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客服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11)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5

  (12)代销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84533131

  传真: 010-84533162

  联系人:陈少震

  客户服务电话: 010-84533151-822或802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廖海律师、张坚律师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琼、凌云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信利息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尽可能保证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收益水平。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对象主要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小于397天(含397天)的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目前的投资对象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大额存单、短期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等,待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或许可后,本基金也将投资于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形势及前景、有关政策趋向对证券市场的影响等;

  3、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通货膨胀预期等;

  4、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二)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1、研究策划部提交有关宏观经济分析、投资策略、债券分析等各类报告和投资建议,为投资运作提供决策支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宏观经济形势、利率走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重大决策;

  3、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的前提下,拟定投资方案;

  4、投资决策委员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在授权范围内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集中交易室执行;

  6、内部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绩效评估室定期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绩效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7、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对上述投资决策程序进行合理的调整。

  (三)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各种数量模型工具,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深入挖掘货币市场的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投资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结合各品种之间流动性、收益性及风险情况,确定组合的资产配置,在保证组合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前提下尽量提升组合的收益。

  2、本基金管理人还使用以下策略

  利率预期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短期资金供给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利率走势的判断,并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无风险套利策略:由于市场分割,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短期利率在一定时间可能存在定价偏离,同时在一定时间内市场中也可能出现跨品种、跨期限套利机会。本基金将在充分论证套利的可行性基础上谨慎参与。

  现金流预算管理策略: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在投资组合的构建中,采取合理的期限和权重配置对现金流进行预算管理,以满足基金运作的要求。同时在一部分资金管理上,将采用滚动投资策略,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存款税后利息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利息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短期资金市场基础工具,由于这些金融工具的特点,因此整个基金的风险于各种风险因素的暴露之中,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特殊风险等等。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长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4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经审计。

  1、本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按投资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卖出回购证券

  本期末卖出回购证券合计为707,040,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21.92 %。

  4、基金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持有的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为162.46天,剩余期限分布比例如下:

  5、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其他资产的构成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基金其他资产包括:

  (3)本基金不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重要说明:本基金采取的收益分配方式是:采用1.00元固定单位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以份额形式按日结转到投资人基金账户,使基金账面单位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为: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其他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与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

  本基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销售与持有人服务费。

  基金销售与持有人服务费按每日计算,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为: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与持有人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与持有人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与持有人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本项费用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04年10月29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本期间相关公告的内容,更新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对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4、在“七、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修改了基金投资部分中有关基金投资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比例、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和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内容。

  5、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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