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600332)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13: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广州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药业”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董事出席了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长杨荣明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周跃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本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报告期”或“本年度”)财务报告分别经国内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书。 1.4本公司董事长杨荣明先生、总经理谢彬先生、财务总监高?先生、财务部高级经理陈炳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本年度报告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数据除非特别注明,均系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数据。 1.6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除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外,两种文体若出现解释上的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 人民币千元)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差异说明: 1、此项目乃职工住房改造款,为二零零零年广州药业及其附属企业(合称本集团)职工向本集团购买职工住房发生之房改损失。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此项损失视为无形资产,按职工的平均剩余服务年限,即十年,按直线法平均摊销。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相关损失调整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2、本集团在一九九七年H股上市时,本集团资产由一国际评估师进行重估,该重估增值已反映于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之账目中,而不被反映在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账目中。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计提的折旧数是按经重估后的价值为基准,所以计提数大于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计提的折旧。 3、本集团在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账目中未计提递延税款,而在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中,采用负债法就所有之短暂时差作全数拨备递延税款负债,就有可能将未来应课税盈利与可动用之短暂时差抵消确认递延税款资产。 4、此项差异为在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账目中于税后利润计提之职工福利基金。而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中,该等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于当期损益账中支销。 5、本集团在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帐目中将对子公司增资而产生之损失确认为资本公积,而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中,该等损失于当期损益账中确认,并由税后利润转拨至资本公积。 6、本集团在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账目中形成固定资产的政府拨款确认为资本公积,而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中,该等补助收入递延,并于有关资产之预计可用年限以直线法计入损益账。 7、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本集团参加了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统筹的医疗保险计划。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要求,就退休及将退休职工过往的服务之医疗保险均应作为以前年度之费用,而在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账目中,此项医疗保险将在其实际支付时确认为费用。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准则不采纳现金收付实现制。 8、本集团在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帐目中将应付款项的核销确认为资本公积。而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中,该等应付款项的核销于损益账中确认,并由税后利润转拨至资本公积。 9、由于上述调整使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计算之净利润/股东应占盈利存在差异,因而引致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差异。 3.4 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账项 (人民币) 注:资产负债率乃根据此式计算:负债总值÷资产总值×100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4 本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买卖或购回本公司之股份。 4.3.5 公众持股量 就董事所知悉的公开资料作为基准,本公司刊发此报告的最后实际可靠日期的公众持股量是足够的。 4.3.6 优先认股权 本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要求本公司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发行新股予现有股东之优先认购股权条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 人民币千元)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经营业务范围 广州药业及附属企业(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1)中成药的制造与销售;(2)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3)天然药物和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账目计算,本年度,本集团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7,708,314千元,同比增长10.56%;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167,642千元,同比下降41.13%;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5,292千元,同比下降60.45%。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计算,本集团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7,709,565千元,同比增长10.56%;除税前盈利约为人民币161,675千元,同比下降47.48%;股东应占盈利约为人民币42,829千元,同比下降70.80%。 (1)中成药制造业务 (“制造业务”) 2004年度,由于受国家关于药品广告管理政策与限价政策的实施、GMP改造完成后固定资产摊销与运营成本上升以及原材辅料价格上升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属下部分制造企业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账目计算,本集团制造业务于本年度的营业额为人民币1,918,980千元,同比上升1.58%;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80,314千元,同比下降15.38%;净利润为人民币94,211千元。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计算,本集团制造业务于本年度的营业额为人民币1,920,231千元,同比上升1.58%;除税前盈利为人民币177,976千元,同比下降25.44%,股东应占盈利为人民币87,478千元。 本年度,制造业务一是认真做好消渴丸、华佗再造丸、王老吉系列产品、化痔栓等重点产品的市场营销和策划,加大产品宣传和推广力度,努力提高支柱产品的市场份额;二是加强与重点城市大型医药企业合作,做好零售终端市场的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三是继续做好对医院终端市场的学术推广以及品牌宣传工作。年内,组织了多项全国性的专题推广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了企业品牌和产品的知名度;四是加强与主要销售客户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客户的信用管理和市场监控工作,加速了应收账款资金的回笼。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2004年销售收入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产品达34个,其中年销售收入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品种有消渴丸、华佗再造丸、夏桑菊与王老吉广东凉茶系列4个,年销售收入人民币3,000万~1亿元的产品有10个,人民币1,000~3,000万元的产品有20个。本年度销售收入显著增长的重点产品有消渴丸、王老吉清凉茶系列产品、化痔栓、保济丸、乳核散结片、清热暗疮片与安神补脑液等,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1.88%、73.20%、18.21%、17.32%、24.86%、20.60%与53.46%。 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咳嗽类药产品销售额比去年同期下降24.54%,其中,蛇胆川贝枇杷系列产品与蜜炼川贝枇杷膏则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5.15%与27.28%。 于2004年,广州药业全力推进下属企业GMP、GAP认证工作,确保企业顺利通过认证。目前,本公司属下九家制造企业中已全部通过了全厂GMP认证。此外,广州药业还积极推进GAP工作的实施。 年内,本集团继续加快科技平台建设,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2004年,获新药证书及生产批文的新药品1个,获新药临床批文4个,目前正在进行临床研究的新产品有4个。其中,本集团的重点新产品复力通胶囊(原名“风湿平胶囊”)已完成三期临床研究;灵芝孢子油、甘津片和益生菌等产品获得了生产批文并已正式投产。上述项目为本集团主营业务今后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医药贸易业务(包括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贸易业务”)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账目计算,本集团贸易业务于本年度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5,789,334千元,同比增长13.90%;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12,672千元,同比下降117.68%,净利润为人民币-38,920千元。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计算,本集团贸易业务于本年度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5,789,334千元,同比增长13.90%;除税前盈利约为人民币-16,302千元,同比下降123.58%,股东应占盈利为人民币-44,649千元。 根据医药市场的变化,贸易业务一是继续做好名优产品的代理和经销业务,积极物色和培育有市场前景的特色产品,努力拓展批发销售市场;二是加大力度拓展医院销售市场,强化医院工作业务队伍,认真做好医院招标品种的投标和供应工作,迅速提高医院业务的销售规模;三是加快本集团内资源整合的进程,切实做好中药材以及大宗原辅料的采购、供应和服务工作;四是及时调整零售网络的发展策略,集中精力做好核心零售业务;五是加快医药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提高配送效率,加速库存资金的周转;六是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的监控,规范应收账款的管理流程,努力降低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七是强化服务意识,抓好大客户配套服务工作,推进品牌系列化经营。 本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共新增销售客户633家,新增代销品种26个,新增总经销品种24个。年内,本公司对属下的医药零售药店进行了调整,关闭了部分经营亏损的零售店。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医药零售网点共有163家,其中,主营中药的“采芝林”药业连锁店89家,主营西药的“健民”医药连锁店73家。 本集团的医药物流中心已于2004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年内,广州药业属下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亦已按计划完成,并于年内通过了国家药监部门的复检。 2004年度,贸易业务的经营业绩出现了下滑,主要原因:一是受大量平价药房的涌现所带来的冲击以及国家药品限价政策与抗生素限售政策的实施等因素的影响,贸易业务的销售毛利率呈现持续下滑的态势。2004年,贸易业务的销售毛利率为6.76%,较去年销售毛利率7.63%下降11.40%,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贸易业务的利润增长;二是本公司属下企业?广州市药材公司(以下简称“药材公司”)由于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及受其他非正常因素影响,本年度严重亏损,从而对本集团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其中:报告期内本集团向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及各自联系人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84,146千元。 注:(i)上述五类产品及其他产品为制造业务的产品。 (ii) 关联交易的同比计算基数已根据关联方变化作相应调整。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 人民币千元)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新年度盈利预测(如有) 适用 √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本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6.17 资金流动性 于200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为1.46,速动比率为0.97。本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9.77次,比去年减慢4.48%,存货周转率为5.88次,比去年加快1.11%。 6.18 财政资源 于200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880,825千元,其中约96.59%及3.41%分别为人民币及港币等外币。 于2004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银行借款为人民币1,094,639千元,其中长期借款为人民币157,180千元(2003年12月31日:人民币137,180千元),该借款为人民币定息借款(其中人民币47,680千元将于2005年到期,人民币109,500千元将于2006年到期);短期借款为人民币937,459千元(于2003年12月31日:人民币664,230千元)。 6.19 资本结构 于20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2,398,058千元(2003年12月31日:人民币1,948,139千元),较2003年末增长23.09%;长期负债为人民币148,330千元(2003年12月31日:人民币162,691千元),较2003年末下降8.83%;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440,230千元(200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29,476千元),较2003年末上升0.44%。 6.20 资本性开支 本集团预计2005年资本性开支约为人民币2.58亿元(2004年:人民币3.29亿元),主要用于GMP和其他技术改造。本集团的资金完全能够满足资本性开支计划和日常运营等所需资金。 6.21 资产负债率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按负债总值/资产总值计算)为49.13%,较去年末上升9.56%。 6.22 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或以人民币结算,所以并无重大的外汇风险。 6.23 主要现金来源与运用项目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880,825千元,比去年末增加人民币64,386千元;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为人民币200,542千元,同比增加207,373千元,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的现金收入的增幅明显高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增幅。 6.24 或有负债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并无重大的或有负债。 6.25 资产抵押详情 于2004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银行借款是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30,344千元的固定资产作抵押。 6.26 其他事项 6.26.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包括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吸收合并事项。 6.26.2 最佳应用守则 本公司于本年度内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最佳应用守则》的规定。 6.27 员工情况 2004年年末本集团在册员工人数为8,879人。 本集团持有硕士文凭以上的员工有77人,本科文凭的员工有893人,另外,退休职工有4,498人。本年度的工资总额约为人民币3.99亿元。 本集团员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计划。本集团在遵循中国有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视乎员工的业绩、资历、职务等因素,对不同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标准。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除上表以外,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并没有为其他持股小于50%的公司提供担保。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关联销售和采购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千元) 其中:报告期内本集团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112,341千元,余额52,709千元。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并对报告期内本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发生了独立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7.8.1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出席情况 注:带有(*)的独立董事已分别办理请假手续,同时亦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7.8.2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对本公司年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本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7.8.3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董事会已收到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港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其独立性而提交的确认函,认为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的相关指引,仍然属于独立人士。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直接或者间接向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彼等之关连人士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 7.8.4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会计准则及方法,并探讨审计、内部监控及财务汇报事宜,包括审阅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的经审计年度账目。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依法运作、本公司财务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经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黄伟成、蚁旭升签字,出具了(2005)羊查字第51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经境外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书。 9.2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当年的现金流量表(附后)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200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4年 编制单位: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2004年 编制单位: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变更 9.5 本报告期,本集团合并范围增加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广药盈邦营销有限公司及福建广药洁达医药有限公司。 9.6 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经审计) 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分部资料: 集团经营以下主要业务分部: ?制造中成药; ?批发西药、中成药、中药材及医疗器械; ?零售西药、中成药、中药材及医疗器械; ?进出口西药。 集团其他业务主要为持有投资物业及非买卖证券,两者的规模皆不足以作出独立报告。 本集团于本期之业务分部营业额及业绩分析如下: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三年 2.经营盈利 经营盈利已扣除及计入下列项目: 3.税项 除一家设立于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7%外,中国企业所得税乃按照本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主要依税率33%(二零零三年:33%)提拨准备。 在综合损益表支销之税项如下: 本集团有关除税前溢利之税项与按采用中国企业所得税之税率而计算之理论税额之差额如下: 4.股息 董事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召开会议并宣布普通股每股分派末期股息人民币【0.025】元。拟派股息在相关科目不再作为应付股利反映,惟将于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列作保留盈余分派。 5.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盈利乃根据净盈利人民币42,829,000元(二零零三年:人民币146,667,000元)及已发行普通股数810,900,000股计算(二零零三年:810,900,000股)。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没有发行摊薄证券,因而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承董事会命 杨荣明 董事长 中国,广州,2005年4月27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杨荣明先生、周跃进先生、冯赞胜先生与何舒华先生(于2005年4月27日辞任),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张先生、黄显荣先生与张鹤镛先生。 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45条第(1)至(3)段规定的所有资料将于短期内刊登于港交所的网页http://www.hkex.com.hk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