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监事会第四届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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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05:4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兰生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4月25日在上海中山北一路公司本部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家骏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全票通
一、同意《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将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号文)、《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鉴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公告已于2005年3月18日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议将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董事会公告附件)、《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监事会《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四项议案,作为新增议案列入2004年度股东大会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