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2004年若干重大问题的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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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05: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2004年度公司若干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经我们仔细核对公司财务报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活动中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等期间费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三、对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一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4月22日召开,其中审议通过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原煤采购合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合同》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购协议》等三个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一届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将上述三个议案及相关材料送我们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将上述三个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一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派出的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四、公司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情况 2004年12月1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议案。我们认为:为了加快设备更新,加强技术改造,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公司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公司从2004年起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年限平均法分类折旧年限规定的“上限”(最短年限)计提折旧是必要的。我们同意公司从2004年起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年限平均法分类折旧年限规定的“上限”计提折旧。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晓冬 杨化彭 刘宗义 200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