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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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圳市长园新材(资讯 行情 论坛)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4月20日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高飞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几个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预案尚需经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2、《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附件六) 附件六: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议案 序号修 订 内 容 1将原规则第一章第五条后增加一款: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 2将原规则第一章第五条后增加一条,为第六条,原序号顺延: 第六条 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将原规则第二章第七条"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或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三年,但因为换届任期未满三年的或因其他原因去职的除外。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修改为: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或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但因为换届任期未满三年的或因其他原因去职的除外。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被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将原规则第二章第八条后增加一条,为十条,原序号顺延: 第十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5将原规则第二章第十条后增加一条,为十三条,原序号顺延: 第十三条监事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对在发行监督义务时了解的公司商业秘密和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在媒体上未公告前,不得向外泄露其任何内容。 6将原规则第三章第十二条"监事会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该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其行使职权。" 修改为:监事会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该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其行使职权。 7将原规则第六章第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为二十八条,原序号顺延: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在监事会会议结束后尽快将监事会决议和会议纪要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报纸上公布。 8将原规则第七章第二十五条后增加一款: 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