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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方正科技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正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5年4月20日上午10点在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资讯 行情 论坛)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91人,共持有211,713,909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70人,共持有66,200,052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16%。符合《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蒋必金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一、审议公司2004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787,5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08,076,700股 占99.1845

  % 反对:203,106股 占0.0968

  % 弃权:1,507,751股 占0.7187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642,137股,意见如下:

  同意:208,056,600股 占99.2437

  % 反对:80,886股 占0.0386

  % 弃权:1,504,651股 占0.7177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和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886,845股,意见如下:

  同意:207,907,080股 占99.0567

  % 反对:466,194股 占0.2221

  % 弃权:1,513,571股 占0.7212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四、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618,9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08,052,200股 占99.2526

  % 反对:94,216股 占0.0449

  % 弃权:1,472,541股 占0.7025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五、审议独立董事纪宝成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602,577股,意见如下:

  同意:208,038,520股 占99.2538

  % 反对:56,806股 占0.0271

  % 弃权:1,507,251股 占0.7191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六、审议选举刘红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590,6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08,007,980股 占99.2449

  % 反对:85,616股 占0.0408

  % 弃权:1,497,061股 占0.7143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七、审议《关于将公司2005年度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关联交易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3,804,221股,意见如下:

  同意:102,153,264股 占98.4095

  % 反对:149,306股 占0.1438

  % 弃权:1,501,651股 占1.4467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八、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合同期为一年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684,085股,意见如下:

  同意:208,029,500股 占99.2109

  % 反对:149,934股 占0.0715

  % 弃权:1,504,651股 占0.7176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九、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度配股资格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0,492,867股,意见如下:

  同意:209,175,441股 占99.3741

  % 反对:1,022,216股 占0.4856

  % 弃权:295,210股 占0.1403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审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583,517股,意见如下:

  同意:209,233,441股 占99.8330

  % 反对:49,306股 占0.0235

  % 弃权:300,770股 占0.1435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实施200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售股票类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0,886,149股,意见如下:

  同意:209,180,541股 占99.1912

  % 反对:1,407,838股 占0.6676

  % 弃权:297,770股 占0.1412

  % 此议案获得通过。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0,754,369股,意见如下:

  同意:209,150,141股 占99.2388

  % 反对:1,309,458股 占0.6213

  % 弃权:294,770股 占0.1399

  % 此议案获得通过。

  3.配股价格及定价方法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0,718,569股,意见如下:

  同意:208,887,741股 占99.1312

  % 反对:1,565,168股 占0.7428

  % 弃权:265,660股 占0.1260

  % 此议案获得通过。

  4.配售对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0,692,289股,意见如下:

  同意:209,177,941股 占99.2813

  % 反对:1,181,578股 占0.5608

  % 弃权:332,770股 占0.1579

  % 此议案获得通过。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0,661,529股,意见如下:

  同意:209,182,881股 占99.2981

  % 反对:1,157,078)股 占0.5493

  % 弃权:321,570股 占0.1526

  % 此议案获得通过。

  6.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0,683,709股,意见如下:

  同意:209,182,881股 占99.2876

  % 反对:1,176,258股 占0.5583

  % 弃权:324,570股 占0.1541

  % 此议案获得通过。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0,579,261股,意见如下:

  同意:209,170,541股 占99.3310

  % 反对:1,116,260股 占0.5301

  % 弃权:292,460股 占0.1389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200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0,468,899股,意见如下:

  同意:209,182,781股 占99.3889

  % 反对:991,348股 占0.4710

  % 弃权:294,770股 占0.1401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三、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532,811股,意见如下:

  同意:207,988,400股 占99.2629

  % 反对:42,200股 占0.0201

  % 弃权:1,502,211股 占0.7170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四、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5年4月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537,151股,意见如下:

  同意:207,989,740股 占99.2615

  % 反对:42,200股 占0.0201

  % 弃权:1,505,211股 占0.7184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五、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2005年4月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529,151股,意见如下:

  同意:206,024,220股 占98.3272

  % 反对:1,982,700股 占0.9463

  % 弃权:1,522,231股 占0.7265

  % 此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六、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2005年4月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918,333股,意见如下:

  同意:206,058,520股 占98.1613

  % 反对:2,336,582股 占1.1131

  % 弃权:1,523,231股 占0.7256

  %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蔡磊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范意见》、《若干规定》、《网络投票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0日

  前十大流通股股东部分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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