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共三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新英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跟踪、了解及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本公司监事会并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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