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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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15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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