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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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5]56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3日以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05年4月13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向2004年度股东大会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修订,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重新修订,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根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同意在200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下述临时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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