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活塞(600960)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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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滨州盟威BBS轮毂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文宗瑜、陆家祥、邢峥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关联交易的文件和协议后,于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笔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笔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俊杰已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实施了回避,公司其余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滨州盟威BBS轮毂有限公司签署供应原材料协议的议案》的内容,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与轮毂公司的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其交易合同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滨州盟威BBS轮毂有限公司签署供应原材料协议的议案》,在投票表决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俊杰予以了回避,其余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该关联交易需获本公司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滨州盟威BBS轮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8日是由本公司与香港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德国BBS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住所为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二十二路888号,法定代表人李俊杰,注册资本为16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车用铸造铝合金轮毂和其他铝制品,销售公司产品。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交易各方 甲方: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滨州盟威BBS轮毂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和数量要求的液态铝合金,以满足乙方生产所需。 3、交易定价依据 经甲乙双方协商,液态铝合金当月的供应价格为:(本月25日单价+上月26日单价)/2,日报价的标准为:当日长江现货市场价的均值+本行业加工价,若停盘时,按照最近开盘日报价,甲乙双方按照此原则确定价格。 4、结算方式 甲方的生产部门应于每月的26日将上月实际交付乙方的液态铝合金材料清单交予乙方审核,乙方应于28日前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5、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6、协议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7、预计全年交易总金额 由于轮毂公司还在设备调试和小批量试生产阶段,2004年全年发生的交易额为149.29万元,根据轮毂公司生产计划,预计2005年的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 六、本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与轮毂公司的优势互补,扩大公司的产品销售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七、从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4月12日,本公司与轮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3,049,830.34万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公司与滨州盟威BBS轮毂有限公司签署供应原材料协议的的独立意见; 3、本公司与滨州盟威BBS轮毂有限公司签署的《原料供应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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