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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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05: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本次包头铝(资讯 论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铝业”、“发行人”)不超过1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2、本次发行在网下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配售对象配售工作(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于2005年4月13日结束。经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配售对象已全额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累计投标询价及配售过程已经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3、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发行价格为3.5元/股,网下配售数量为2,800万股。 4、根据2005年4月12日公布的《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累计投标询价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监发字[2004]162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配售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帐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 根据收到的所有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配售对象提供的《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申购表》以及配售对象申购款项付款凭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参与本次累计投标询价的配售对象共计105家,申购总量为222,904万股,冻结资金总额为777,569万元人民币;在上述订单中,未达到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共10家,申购总量为10,510万股,申购资金为34,190万元人民币;达到发行价格3.5元/股并满足《网下发行公告》要求的配售对象共95家,获售申购总量为212,394万股,获售申购资金总额为743,379万元人民币,认购倍数为75.86倍。 二、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本次发行的预路演、现场推介会,以及向网下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的情况,在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量、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后,最终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3.5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1.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每股收益为0.21元(按照200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约为2.87元(按照200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预计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对应的发行市净率为1.22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三、本次发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获售申购实际配售的股票为27,999,965.00股,不足一股的零股累计为35股,由以南方证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认购。获售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318304660207%,超额认购倍数为74.86倍。 四、网下配售结果 注1、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网下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五、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冻结。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