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600598)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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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4月12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8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6人,因故未能到会的董事程国强、胡成真、郭维和、邹积慧分别委托到会的戴谟安、母松华、姜夏、于洪洲董事代为表
1.3、公司负责人孙勇才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建国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建国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情况 法人代表:吕维峰 注册资本:6,0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4月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农林牧渔业、采掘、生产加工、交通运输、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物资供销、仓储等 本公司独家控股股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是经黑龙江省体改委批准,于1994年4月9日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经国家计委、经贸委、体改委以计规划[1998]332号文批准的国家120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60亿元,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法定代表人吕维峰。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采掘、生产加工、交通运输、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物资供销、仓储等。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变化。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04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亿元,主营业务利润13.2亿元、净利润4.4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1.73%、45.88%、16.41%;每股收益为0.3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0%,分别比上年增长15.38%、增加1.07个百分点,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截止2004年末,资产总额86.54亿元,其中净资产40.06亿元,每股净资产2.7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26%、3.17%、3.41%。资产负债率为52.21%,比上年增加3.36个百分点,主要是收购水稻借款增加所致。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 200,234,047.06 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4年以来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加大,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种植效益及农户收入明显提高。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446,339,965.41元,根据公司章程,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762,571.52元(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7,625,715.20元为基数),按5%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2,381,285.7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79,196,108.13元。以2004年底股本1,469,9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含税)现金红利,同时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合计派现73,498,000.00元,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05,698,108.13元结转2005年度。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关联销售和采购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0万元人民币 , 余额 808万元人民币 。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独立董事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制度建设等提出了良好的建议,发挥了自己的专业才能和工作经验,切实保证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XYZH/A10507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2004年度的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及其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郎争 中国 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炫 2005年04月12日 9.2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勇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高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 高建国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勇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高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 高建国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勇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高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 高建国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变更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 孙勇才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12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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