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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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4月2日,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资讯 行情 论坛)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13人,实际参加表决13人。公司董事陈宁宁、许万成、刘
会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2004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原拟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并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修正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上述三个《规则》的修正案作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附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会议对公司监事会递交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正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其作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附件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4月1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