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600322)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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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鹤亭 注册资本:5.4008亿元 主营业务:国家授权资产投资、控股;建筑设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等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办公地址:天津市西康路52号云翔大厦11层)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杰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家政服务、水暖维修、信息咨询等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16号增6号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40%股权,其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房屋租赁、土地租赁、委托资产经营按照天津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公司拟继续将部分出租商品房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可以利用专业公司的经营优势,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规避公司物业管理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相关费用。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委托经营事项于2005年3月29日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委托经营议案在提交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前,已经征得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继续将部分出租商品房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可以利用专业公司的经营优势,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规避公司物业管理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相关费用,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是可行的。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出租房屋协议:公司于1999年9月30日与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签有《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根据房屋租赁变动情况于2004年1月1日解除了原《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本公司云翔大厦1825.77平方米出租给该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每年应收房屋租金98,591.58元。 2、承租土地协议:公司于1999年10月31日与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将本公司用于办公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本公司,合计土地面积6575.8平方米,出租期限为20年,从1999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公司每年需支付租金13120.40元。 3、委托经营协议:公司与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签订了将部分用于出租的商品房继续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协议,此次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友谊公寓、川北里、长寿公寓、环湖大厦、欣苑公寓、德恩里等地点的出租商品房,合计面积14247.65平方米,帐面价值32,387,261.68元,委托时间: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上述资产的日常维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经营收入均由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和享有,每年发生的折旧费用上下半年各9.6036万元,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在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交付本公司。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关于委托经营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O五年四月十三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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