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002003)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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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5: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4月12日上午9:00在浙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会审[2005]第176号《审计报告书》确认,200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4,939,231.97元,按200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36,493.20元,5%提取法定公益金1,218,246.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670,719.72元,扣除支付2002、200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0,118,722.48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62,189.40元。 公司拟以200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783,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14,956,686.6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7,305,502.80元拟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3,783,433股,其中同意票53,783,4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伟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5,518,234股)、章卡鹏(持有8,108,719股)、张三云(持有5,368,309股)回避表决该议案。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788,171股,其中同意为4,788,1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为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为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孙维林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介绍。《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廉熙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 律师法律意见书 4、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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