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600300)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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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5: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8日签订了《关于转让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1,587.3万股股份协议》。此次转让的股份占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4.81%。此次股权转让需报中国商务部或其授权审批机构批准方可生效。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13,077.5万股,占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39.6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五丰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的通知,五丰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五丰行有限公司与大冢制药株式会社于2005年4月8日签订了《关于五丰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之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五丰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系五丰行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五丰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外资股东,持有本公司8,2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5.09%。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冢制药株式会社间接持有本公司8,2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5.09%。 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大冢制药株式会社之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股份全部转让完成后,大冢制药株式会社将直接持有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1,587.3万股,占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4.81%,间接持有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8,280万股,占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25.09%,大冢制药株式会社直接和间接持有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9,867.3万股,占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29.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五丰行有限公司、大冢制药株式会社和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详见近日公告。 特此公告。 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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