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600600)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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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 06: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4月11日在青岛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楚振刚董事、潘桂荣董事授权伍海华董事行使其权利,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以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本年度净利润为基础提取两金基数,即: 提取税后利润的10%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数额为人民币27,871,268.15元;提取税后利润的10%为法定公益金,数额为人民币27,871,268.15元。 2、2004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按孰低原则以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可供分配利润减去提取两金之余额,即人民币370,623,248.05元。 3、按照安海斯-布希公司(以下简称“A-B公司”)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全部转股后公司最新股本1,308,219,178股计算,董事会建议2004年度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三、审议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30亿元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给予子公司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1年;授权公司总裁和分管财务的副总裁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联合逐笔签署相关贷款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A-B公司发行的第二及第三批可转换债券转股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另行公告) 第一及第二项议案须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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