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铅笔国家股划转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 06: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05年4月8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中国第一铅笔(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350号),国资委就本次股份划转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将持有我公司的83,328,128股国家股(占总股本33.09%)全部划转给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此次国家股股权划转后,我公司的总股本仍为251,779,396股,其中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83,328,128股,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本次股权划转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1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