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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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 06: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歌华有线(资讯 行情 论坛)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2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4月4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田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
一、审议通过《200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等监督形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防止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正常。监事会还对200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合法的,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2.5亿元人民币,实际投入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变更。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与涿州市广播电视局签署《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和业务收购合同书》,根据评估报告,公司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数字媒体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19日共同出资人民币1180万元收购了涿州市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和债权债务,设立了涿州歌华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4年10月21日取得了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整个收购过程公平合法,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5、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于2004年8月11日归还了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向本公司发放的贷款本金155,381,231.59元。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上述决议的第二、三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四月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