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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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于2005年4月3日下午在西安市振兴路1号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6人,王方晨董事委托曲家琪董事、魏晓明董事委托吴军董事、吴一坚董事长委托孙圣明董事、独立董事李成委托独立董
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交2004年度审计报告,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和程序,解除相关聘任协议。董事会决定聘任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04年度报告预计于2005年4月28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追认批准。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四月三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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