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600410)拖欠货款的诉讼判决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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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04年11月17日本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 详见2005年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判决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11日依法作出(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0日内,共同向北京华胜天成(资讯 行情 论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付1920万元,并从2004年10月30日至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广东天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52号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四月四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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