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05年4月18日到期。根据有关规定,阳光转债自2005年4月5日起停止交易。阳光转债在停止交易后、到期日前,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阳光转股(181220)自4月19日起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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