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新股份(600373)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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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9: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9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4年末公司总股本12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2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同意卢国清辞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聘任赵卫红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有关事项需提交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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